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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07  点击:[]

>各有关单位:

现将申报2012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201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计划根据资助额度及科研活动不同类型分为重点、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A类项目,原则上只受理省教育厅财政预算单位的申请),以及指导性项目(B类项目)。

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体现两型社会建设和关注民生的需求,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应是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

重点项目选题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较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6年12月31日后出生),对年青的优秀人才优先资助。

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较强,为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而申报的项目。该项目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鼓励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

指导性项目(B类项目)主要面向有经费来源的科研项目,省教育厅纳入科研项目计划管理,不资助经费。

二、申报注意事项

1. 201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http://www.hbe.gov.cn)。学校将按照往年申报程序组织评审。推荐上报项目确定后,学校将就网上申报的具体要求另行安排。

2.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类项目限额指标不能调剂使用,超过申报数量限额时系统不能上传;今年省教育厅分配到公司的申报指标为:重点项目13项,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17项,B类项目10项。A类项目申请经费限额见(附件1),各项目申请经费额度可少于限额,原则上不能超过限额。学校相关单位推荐申报到学校评审指标科技处另行通知。

3.按规定要求的申请书格式填写(见附件3)和上传申请材料(学校推荐上报的名单确定后再按要求上传)。请各单位注意审查把关,按规定格式填报申请书,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项目学校不予组织评审。

三、申报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应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申报工作,将申报信息通知到所有教职员工,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各单位应在个人申报、单位评审推荐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项目的评审与推荐工作。

2.已获得国家或其他省部级项目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一个项目分成若干子项目供多人申报;一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或2个以上的项目;已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不具备项目申报资格。

3.各单位需填写《2012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项目清单》1份(附件2),加盖公章报送,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电子文件(EXCEL兼容格式)。

4.有关申报项目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4份(按汇总表排好次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于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报送科技处405室。集团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为不影响向省教育厅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和时间集中申报。

5.申报集中受理时间:2011年7月27日,逾期、超额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6.本通知同时在校园内部网和科技处网页上公布。

联 系 人:徐思思

联系电话: 027-87194596

电子信箱:xusisi211@163.com

附件1:2012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doc

附件2:2012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清单.doc

附件3:项目申请书格式(包括重点、中.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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